星期三, 10月 13, 2004

懲罰再懲罰。

今天看到經理寫的一封信,心中真是讓人不悅,話說自願參加運動會的人年終有多獎金,抽到的人就自認倒楣,因故不能參加的人也算你倒楣。
整件事情雖然說看似公平,但其實不然,參加的活動除了當天的之外,很多都是在上班時間參加,去了就可以不用上班,還有獎金拿。可憐的人,如果出差多,連加油都不能到那就等著被處罰....讓人真是感嘆,為什麼我天生腳就不好、為什麼我要去出差、為什麼我忙的要死還要被懲罰?
開幕閉幕站上兩個小時,說是因為什麼都沒參加,所以就去罰站,早知道給他去旁邊叫兩聲,也不用受這種苦,腳已經不好了,回家還要吊個兩天。想到就想罵髒話,但是又不能罵,有損我的罰站王的本色,一站就是三年,誰叫我每年都這麼倒楣,忙到最後還會被抽去罰站,然後什麼聚餐沒份、獎金沒份,出差暈的要死回來還有一堆鳥事。

公平?是阿,也是真正不公平的只有在這邊抱怨的我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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